郁府辦函〔2021〕204號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縣信訪局)反映。
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1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粵府〔2021〕22號)中有關“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創新,加快縣級‘信訪超市’標準化建設”工作部署安排,確保省政府年度重點任務如期完成,根據《廣東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信訪超市)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信聯辦發〔2021〕3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上級有關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為核心,不斷完善我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力打造“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二、目標任務
堅持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充分整合基層治理資源,創新協同處置機制,夯實基層基礎,打造具有郁南特色的“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信訪超市)”,全口徑排查化解群眾信訪訴求,推動基層矛盾糾紛“預防在先、發現在早、化解在小”,讓群眾反映信訪訴求“最多跑一地”,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2021年6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2021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硬件設施建設和網絡系統建設并開始試運行;2021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設任務。
三、組織領導
為扎實推進我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信訪超市)標準化建設,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省政府工作報告的重點工作任務,成立郁南縣推進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信訪超市)創建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姚家耕(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桂圩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王朝輝(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傅雄華(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信訪局局長)
成 員:蔡景善(縣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
何漢泉(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李錦坤(縣法院副院長)
盧志軍(縣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莫星泉(縣公安局副局長)
陳冠文(縣司法局副局長)
黃子桐(縣財政局副局長)
謝鎮遠(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信訪局),負責日常工作,由傅雄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建設標準
(一)領導架構。
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由縣領導姚家耕同志分管,具體負責領導、統籌、指揮全縣群眾來訪接待、訴求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信訪事項受理轉辦督辦、公共法律服務、心理服務、幫扶救助、信訪形勢研判、矛盾糾紛處置指揮等信訪訴求綜合服務工作。日常管理由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中心主任由縣信訪局傅雄華同志兼任,中心副主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相關部門業務分管領導兼任。
(二)建設內容。
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面積約780平方米,預算資金約96萬元,統一掛“郁南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牌子。標準化建設內容主要有四項,包括群眾來訪接待大廳、綜合指揮處置平臺、網絡系統和要素資源建設。
1.群眾來訪接待大廳。設置安全檢查、導訪分流、接待調處、綜合服務等功能區。安全檢查區配備安保人員和安保設施,確保來訪群眾和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導訪分流區由縣信訪部門工作人員進駐,負責群眾來訪的引導分流和咨詢服務。接待調處區設置多個接待窗口或接談室,由群眾信訪反映問題突出領域涉及黨政部門工作人員進駐,并根據相關部門信訪總量情況靈活采取常駐、輪駐、隨駐等形式,對口接待群眾來訪,調解矛盾糾紛。綜合服務區設置人民調解工作室、法律服務室、心理咨詢室等,由人民調解員、法律顧問、心理咨詢、法律咨詢師等第三方社會力量進駐,負責提供人民調解、心理咨詢、法律咨詢等暖心服務。對涉及面廣或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實行矛盾聯合調處、困難聯合幫扶、問題聯合解決。
2.綜合指揮處置平臺。由縣委政法委和各鎮綜治中心統籌指揮,通過網絡系統統籌調度基層治理各類要素資源,共同做好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的指揮調度以及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網絡系統。按照“全省一盤棋、信訪一張網、辦理一平臺”理念,堅持統一標準、分級建設、分級管理原則,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化資源,廣泛應用新信息技術,爭取由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統一制定標準并立項建設,依托數字政府云平臺運行。網絡系統要與省一體化信訪信息系統有機融合,同時提供矛盾糾紛排查和訴求受理、化解、確認、監測、反饋、考核、統計分析等方面的實時化、信息化管理工具和手段,確保做到全過程監督反饋、全流程“閉環”管理、全態勢研判展示。
根據上級有關部署安排,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軟件建設納入粵平安平臺管理,并由省委政法委統一建設,縣委政法委牽頭做好跟進落實等工作。
4.要素資源。各鎮依托綜治中心建立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村(社區)依托黨群服務中心建立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點,并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流動服務點。鎮綜治中心、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分別掛“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點”牌子。
充分整合和利用“兩代表一委員”、網絡員、綜治隊員、群防群治員、“五老”、義工、信息員、駐村律師、人民調解員等基層社會治理資源,聯合縣委政法委組建一支平安員隊伍,做好轄區內群眾信訪訴求和矛盾糾紛排查上報和現場調解工作,實現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全覆蓋”,推動群眾信訪訴求依法及時就地解決。
建立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工作激勵機制,設立獎勵金,對工作成效明顯的集體或個人予以獎勵,調動社會組織、人民群眾等多元力量參與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工作流程。
1.排查梳理。平安員隊伍充分利用自身一線工作的優勢,主動巡查發現矛盾糾紛或隱患。排查應做到“兩個突出”:一是突出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爭議、物業管理等重點領域;二是突出精神障礙患者、社區矯正人員、重點信訪隱患當事人等重點對象。對于巡查中發現的事項,平安員能調解的及時調解,不能調解的,應及時通過系統上報。
2.登記受理。凡群眾依照規定向縣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或鎮、村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點提出的信訪訴求,以及平安員所有上報事項,要做到“必登記、必受理、必跟進、必回復”。
3.指揮調度。對各渠道導入的訴求信息,通過系統進行分類,及時分派給相關部門辦理。對本地區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做好現場調度指揮和應急處置工作。
4.處置化解。村(社區)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點對事權在本級的事項,要第一時間調處,努力將事項就地化解在村(社區)。對事權不在本級的,第一時間上報鎮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鎮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對事權在本級的事項,要依法及時就地進行調處化解。對于事權不屬于本級的,第一時間上報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由其協調有權處理的縣直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處理。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要及時協調處理好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5.司法確認。對進入信訪程序、經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事項,可引導群眾在簽訂調解協議的基礎上,通過司法確認在線工作室,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司法確認后重復信訪的,信訪人的失信行為將納入個人征信范圍。
6.監測反饋。要將群眾反映訴求事項處理結果及時錄入系統,并答復信訪人,實行群眾訴求事項處理“閉環”管理。所有動態信息均實時呈現在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和縣、鎮領導工作網絡終端。要對相關數據定期梳理統計,分析存在問題,研判工作形勢,為我縣社會治理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擔當,主動作為。各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落實好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以及鎮、村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站點標準化建設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把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攻堅克難,合力推進。各鎮、各部門要圍繞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重點抓好落實。各牽頭部門對所負責工作任務要主動協調推進,各參與單位要積極履職盡責,密切配合,確保高質量完成建設任務。
(三)加強保障,確保到位。群眾訴求服務中心、站點建設工作要按照資源整合、簡潔實用的原則組織實施。縣財政局要加強財政預算保障,確保縣級群眾信訪訴求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相關的硬件建設、人員配備、技術支持、人員獎勵等各個方面保障到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